7月2日上午,我院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在我院接待室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在接待活动中,接待人员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问题,并当场提出了处理意见。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新北建设,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两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当事人息诉维稳工作,我院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6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同做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维稳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9年7月起,对因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由两院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四在人民法院进行一次联合接待。此创新举措,不仅更好地将法院的审判工作置于检察院的监督之下,也进一步密切两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