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构筑安定有序社会
发布时间:2009-09-18浏览次数:
孟河人民法庭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主动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为创建辖区和谐稳定轧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先后与社会综治部门“联手”,成功化解了建设工地河塘小孩溺死、农村建房中雇员摔死、“民转刑”等多起突发事件,取得了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法院诉讼的双重效果。
针对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不问稳、社会诚信度薄弱等现状,孟河法庭积极加入地方党委政府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人民法庭职责。与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建立互动工作机制,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快速高效配合政府妥善处置社会突发矛盾纠纷,主动邀请相关政府基层组织协助法院联合协调处理案件,以迅速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充分利用法庭在相关村委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实行就地审判、上门调解等方法,为辖区广大老百姓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