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促进中层干部廉政勤政、廉洁自律,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高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试行)》,在监察室和政治处的组织下,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于2009年12月18日开始进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至上周,各部门中层领导的述职述廉工作全面结束。全院中层领导(含各庭室助理)共27人接受了各自部门其他干警的民主测评。干警们分别从政治素质、廉政情况、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对各自的部门中层领导进行了测评。全院中层领导的参述率达100%,被测率亦达100%。最后据统计结果显示,全体中层领导的民主测评的好评率达87%。
通过这次述职述廉,全院广大干警认真地行使了自己的监督权。部门负责人也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接受监督而受益匪浅,有效地激励了中层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廉洁司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