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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审执一体化观念,民一庭成功督促执结两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0-01-05浏览次数:

  为化解执行难这一顽症,我院民一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认真贯彻审执一体化理念,努力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尽量说服和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相关法律文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日,通过及时督促,两起案件执行款顺利到位。
  一起案件为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劳动者李某一直打电话给承办法官。鉴于被告在外地,标的只有1万多元,协议中履行期限只有15天时间,而李某心情焦急,如被告因疏忽或其它原因延迟履行,李某必然申请执行。为此,承办人在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来前,多次和被告方联系,督促其按期履行。李某在协议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要求拿钱未果,要求执行。承办人及时和被告联系,要求被告将汇款单传真到法院,然后将汇款单出示给李某,并将有关规定告知李某。李某遂放弃执行,并在三天后领到了相关款项。在另外一起雇员损害赔偿纠纷中,由于是到年底付款,为防止被告不肯履行义务,承办人提出约定违约金条款并落实到协议中。在12月底临近时,又及时和被告联系,告知其相关后果,督促其尽快提前履行义务,避免因故逾期履行而承担违约金。经过努力,被告最终在12月30日将相关款项交到法院,由法院转交给湖北人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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