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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新北)法院民一庭成功调处一矛盾尖锐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0-01-28浏览次数:

  近日,高新(新北)法院民一庭受理的一起矛盾尖锐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劳动者在领回了工资补偿款汇,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王某为新北区某企业职工。2009年3月在劳动中腿部肌肉拉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企业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王某请假休息但未获企业准许,王某遂自己在家休息。企业向王某发信函一封,大意为限收到信函后三日内上班,否则将按劳动法规定处理。王某收到信件后当天下午即回信一封,信的台头为解除合同通知,大意为公司克扣工资,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收到信件后,即回信一封,表示企业已经开除王某,王某没有权利解除合同。因企业拒绝补偿,王某申请仲裁。裁决结果为企业违规,应当支付工资并支付经济赔偿金等共计35000元。
  企业不服,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人重点向双方分别进行了讲解分析,根据双方信函的接受发送时间以及信函内容,步步分析,合理解释了是谁提出解除合同,责任应如何承担,调判结果利弊分析。经过法官的耐心析理说法,双方气消了一大半。最后,承办人提出调解方案,由企业当庭支付各项补偿23800元,双方握手言和。企业非常满意。王某钱虽少了,但心服口服,并向承办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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