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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重大社会群体性事件 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

  日前,孟河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石乐系贵州贫困山区来常打工人员,少数民族,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其在事故中受重伤住院治疗,因原告在无钱支付医疗费情况下,故起诉来院,要求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就前期发生的医疗费进行赔付,并于案件审理中申请法院进行伤残鉴定。在案件审理中,原告石乐因治疗无效死亡,其家属变卖家产来常,但仍无力支付火化等丧葬费用,在向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要无果情况下,激愤之余,计划于第二日抬尸上街寻车主讨要说法。
  在闻知这一情况下,案件承办法官预感事情重大,情形紧迫,一旦发生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遂立即将案情向庭领导请示汇报,法庭领导及时安排办案人员连夜赴车主家中作说服工作,要求其立即筹集部分费用。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就预付丧葬费用等达成一致,为确保不再发生变故,案件承办人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陪同死者家属赴火化场协助办理了死者尸体的火化事宜。最终,死者家属经过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和耐心疏导下,将死者带回家乡安葬,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完成案件的后续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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