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2009年9月30日,家住四川绵阳的李某在当地农行办理网银转账业务时,匆忙间将1笔99950元的现金误转到了家住本市新北区孟河镇九龙村的钱某的银行卡里,事发后,李某通过银行查询后,发现因自己的过失而将这笔款汇错家门了,李经过努力找到了钱某,要求其退还不当得利99950元,而钱在明知财物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情况下,仍拒绝全额退还该款。近日,李某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到孟河法庭对钱某提起诉讼,要求其退还剩余的不当得利29950元。 目前,法庭正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