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加强执行释明、催告工作,立案庭从大局出发,调整工作思路,我院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派出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江秋虹法官接受任务后,一方面在当事人递交执行申请时,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对申请人做好充分的释明工作,制作相关笔录,让执行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帮助。另一方面对有可能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的立案解段,特别是对一些调解结案的案件,通过电话等方式,主动联系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催告,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谐化解纠纷。经过一段时间的尝施,取得了初步成效,5月份以来,共制作执行释明 81份,因释明,申请人到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有4件,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申请人暂缓申请执行的有5件,通过催告,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的案件有6件,标的额达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