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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来信 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

      “您们不图我们的任何回报,辛辛苦苦地为民鞠躬尽瘁,您们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严格遵守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的规定,您们严明的法官形象,文明的举止使人敬佩。您们是真正的法律卫士!”这是一位经历多次诉讼活动的普通公民,对法官所发出的肺腑之言。
       6月21日刚上班,孟河法庭王彧庭长收到了一封特殊的信件——一封来自江苏省兴化市的表扬信。来信者叫张志庆,是江苏省兴化市张郭镇唐刘集镇人,平时协助其儿子张玉明开办企业,与常州市多家企业和个人有业务往来。因受前段时间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企业及个体经营者资金周转不良,难以支付货款。为此,张志庆多次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纷争。其中在2009年2月和12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二次向新北区人民法院孟河法庭提起了诉讼,二件案件的主审法官钱骏和丁峻都能本着“便利、高效、低成本”的办案原则,快速审结案件。特别是其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某某未能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款项,张志庆遂向法庭邮递了执行申请。法庭负责人了解具体案情后,根据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随即电话向王某某催缴执行款至法庭,张志庆在邮递执行申请不久,就来法庭领取全部执行款。孟河法庭干警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给张志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张志庆于2010年6月18日特地向孟河法庭递来了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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