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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力促工伤调解 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
      在宣判前的最后一刻,伤亡家属终于与用人单位某大酒店达成协议,一起矛盾激化的工伤诉讼案件在高新(新北)法院行政庭的大力协调下以撤诉方式完满审结。
      茅某系我市某大酒店工程部员工,除有高血压史外,身体一直很正常。去年五月的一天中午,其他员工均已去吃中饭,茅某则还在办公室接电话,等其他员工吃完饭回来时,发现茅某已倒在了地上,众人赶紧报120后送其至医院进行抢救,但此时茅某已陷入昏迷,医院随即下了病危通知。茅某家属一直不肯放弃治疗,大酒店也为其请来了上海专家,但已回天无力,五天后,茅某还是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的结论为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死亡。因茅某之死被诊断为自发疾病,又因超过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8小时,所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认为工伤时,茅某之死未被认定为工伤。茅某的家属则认为是茅某在工作期间死亡的,为了获得工伤赔偿,采取多种方式与大酒店进行交涉未果,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撤销工伤认定。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茅某的家属情绪很激动,强烈要求将茅某之死认定为工伤,而大酒店则丝毫不肯让步,认为在茅某抢救过程中已尽了最大努力,自身也无过错,且茅某的家属多次到单位吵闹,造成了不良影响,故坚决不同意赔偿,双方在庭审后互相指责,矛盾十分尖锐。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情况,并未因双方情绪严重对立而放弃协调,而是分别做工作,为双方分析利弊关系,首先促使大酒店改变规念,引导单位尽其人道主义义务,同时与茅某家属沟通,正确对待诉讼,最终促使双方和解协议,大酒店除在抢救时已垫付的专家会诊费等费用外,再行支付茅某家属两万元,茅某家属则保证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到大酒店吵闹,双方还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订立了调解协议,茅某家属随即愉快地撤回了对劳动部门的起诉。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工伤纠纷在我行政庭的协调下完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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