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新北)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清积案活动中,成功执结一起十七年前旧案,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申请人巢某连说没想到十七年的官司还能了结,法官执行工作真是负责。
本案原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人在十七年前曾借给被执行人汤某的丈夫5万元人民币用于生产经营,后因借款人遭遇车祸,于是便将汤某告上武进法院小河法庭,法院判决汤某偿还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汤某家庭经济困难,小孩还有残疾,遭遇丧夫之痛后,还要面临申请人的催债,日子举步维艰,多次扬言要“一走了之”,面对如此情况,执行法官从人性角度上出发,经申请人同意,暂缓了此案的执行。近日,在本院开展执行清案活动过程中,经清案组认真核实,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已具备一定还款能力,同时,被执行人汤某也已从丧夫的阴影中走出,于是果断启动复执程序,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督促,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在践行司法为民和维护司法权威中找到了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