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4日上午,粉刷工韩丙洪受工头宣建章所请,为宣传喜粉刷外墙面。后宣建章召集韩丙洪等人进行施工。宣建章指挥韩丙洪等人将其自带的跳板吊至二层半处的脚手架上,并安排韩丙洪等人在该跳板上对北面外墙粉刷,上午九时三十分左右,因跳板断裂,韩丙洪从高处摔下受伤,宣建章共需赔偿韩丙洪19676.4元,因宣建章无能力履行,故该案在执行中终结执行。不久前,高新(新北)区法院执行局发现宣建章在本院另一起执行案件中有执行款,立即召集宣建章、韩丙洪一起商量,最终考虑到宣建章的具体情况,韩丙洪也愿意作出让步,以5000元了解该案。双方达成互相谅解,成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