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的“老赖”算盘落空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的欠款总算能要回来了。”昨天,常州先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不停地向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道谢着。南通一家公司欠了他们15余万元业务款,为逃避执行还居然改了企业名称、注销银行帐户,最终仍被执行法官的“慧眼”一举识破,“乖乖”履行还款义务。
去年1月,“先达路桥” 公司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南通启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益”)支付154546.52元欠款。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令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南通启益”限期履行,可直至期限届满,对方仍无任何动静。执行法官二话没说安排好手头事务带着书记员赶到南通,了解到: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南通启益”经济困难,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经“先达路桥”同意,法院只好暂时终结案件执行。
案件虽已终结,可申请人的欠款没有执行到位始终成为执行法官的牵挂。今年6月2日,“先达路桥”致电法院告知,发现“南通启益”已恢复生产,可能有财产供执行,承办法官当即前往南通。
岂料,对“南通启益”所有银行帐户的查询结果显示:“南通启益”的帐户均已销户。
听到这个消息,大家都傻了眼。看着申请人失落的眼神,承办法官心里不是滋味。就这么放弃?让申请人空手而归?不甘心啊!于是,承办法官不厌其烦重理头绪,把所有帐户再次“过目”。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在查询过程中发现,有一家名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与被执行单位极为相似,只是将“工程”改为“集团”。
会不会是被告为了逃避执行玩得“猫腻”?这个细微不同引起了承办法官的警觉。他马上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果然不出所料,“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是由“南通启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而来。
虽然公司变更了名称,但按照法律规定,仍需履行原公司的法律义务。根据查实的工商登记,戳穿“鬼把戏”的承办法官立刻向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民事裁定书,扣划了其帐户上的4万多元存款,并查封了这些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