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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快速调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0-07-05浏览次数:
      今年3月31日,高内心(新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新北区阳光花园业主周某,因其拖欠物业费5年多被物业公司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周某败诉,周某不服,仍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隧申请本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感觉定然事出有因。阳光花园小区系别墅小区,业主多为有钱人,支付物业费肯定不成问题。后经调查,该小区业主也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一百多业主或多或少欠缴物业费。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考虑到不能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否则很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随后,执行法官将物业公司和业主周某叫至法院,给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大力调解之下,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表示愿意和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某还主动预缴了半年的物业费。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就此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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