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受理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件
发布时间:2010-09-15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受理了原告常州市科普特佳顺机床附件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邦辉机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告系专业从事生产机床用回转油缸等机床附件生产企业。其创办人从2005年起即在本市泰山路229号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制造。为宣传产品,原告开办了网站,印制了产品宣传手册。后并在罗溪镇开办了原告公司。原告产品系替代进口的配件,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发展迅速。被告负责人原系原告职工,2010年7月离开自办公司。为争夺市场,被告与原告一样开设网站印制产品宣传册进行宣传,并在百度等搜索网站推广自己的产品,因其成立不久,产品尚未制成,被告为达到宣传推广目的,竟然盗用原告产品手册和网站上的图片,对外宣称为自己的产品,并刻意抹去原告产品上的铭牌,同时将公司注册登记在原告原先工厂旁的厂区内,造成客户混洧认为被告是原告新厂。其行为属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摄制图片和产品说明书的侵权,删除在被告网站上的侵权图片,销毁印制的侵权图册,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311070元。
目前该案正当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