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台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0-11-11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利用快速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台湾同胞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季某系中国公民,被告张某系台湾地区居民。原、被告于1997年相识,2002年在常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常州居住生活,2006年生一女。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双方文化、个性存在差异,致使夫妻间产生隔阂。2010年11月8日,原告以双方已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当天,诉讼服务中心就迅速启动了快速调解机制,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了离婚协议。从受理案件到案件调解结束仅仅用了半天时间,新北法院快速、高效、便民的调解机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