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拍卖促成交 维护权威显效果
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开展司法拍卖工作,针对以往司法拍卖成交率低的问题,2010年10月18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全市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辖市、区法院根据本院实际贯彻落实。
我院立案庭司法鉴定室在收到上级法院发文后,立即组织全体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意见内容,要求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拍卖工作,并就此进行有益的探索。
目前,我院在2010年10月18日后共受理5件拍卖案件,均按照规定采取了两家或三家联合拍卖的形式,案件督办人在每次拍卖过程中均到现场进行监督,其中两件案件已拍卖成交。在一件涉及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案件中,由于采取联合拍卖的方式,各个拍卖公司均有客户参加拍卖,相互竞价,成交价格为评估价的110%,溢价10%。而且此案由于涉及多个申请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执行款,拍卖溢价成功,较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院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