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一庭在分管院长带领下深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最终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最终使两起案件顺利化解。
这两起案件被告均为我区某大型化工企业。一起案件为工伤待遇纠纷,一起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支付劳动报酬纠纷。两起案件此前均多次诉讼,双方矛盾积怨较深。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虽多次主持调解,但均没有结果。企业方面态度强硬,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结合案件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及时书写了判决书,同时积极向分管院长汇报。经过精心准备,拟定调解方案后,承办法官和分管民事的宗志坤副院长一起到企业进行走访协商。在调解之前,宗志坤副院长先从企业最近的经营状况谈起,并虚心征求企业对法院的工作意见。在充分取得企业的信任后,宗院长请承办法官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案情及法院的判决方案。随后,宗院长向企业提出了调解方案,希望企业合理的规避风险,同时积极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最终,企业负责人为我院扎实的工作态度以及积极为企业着想的理念所打动,表示完全尊重法院的建议和调解方案。
两起案件后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企业当场履行,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