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申请人许某、陆某陆续给新北法院执行局送来两面锦旗,感谢法官为他们秉公执行。
许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某共欠许某18万元, 2007年在我院立案执行,经调查查明杨某当时确无经济偿还能力,在法官的调解下承诺分期付款,但杨某不守信用,多次未按时付款,要债未果的许某情绪激动,数十次来院找法官,并准备了很多上访材料。2009年许某打听到杨某房屋要拆迁,要求法院恢复执行,法官立马行动起来,并与申请人许某一起多次前往房产公司、街道调查拆迁款事宜。后法院查明杨某只拿安置房,未有拆迁款,眼看许某又要等待较长时间,法官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到法院,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在法官的析理明法感化下,杨某与许某握手言和,当场交付大部分欠款,并就剩余7万多元钱签订保证书,提供房产权证抵押,申请人对我院法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盛赞不已,请来锣鼓队清早到法院送锦旗。
陆某与常州某机械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宿迁来常打工的陆某上班期间被冲床压断无名指,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劳动仲裁裁决公司应当赔偿陆某10万多元,陆某多次与公司协商都没结果,该案在我院立案执行,经调查查明,该公司正常经营,有履行能力,但就是拖着不给。而陆某家处苏北农村,经济状况不好,又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全家里盼着他年底拿钱回家过年,执行法官按照我院农民工绿色通道制度指导,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及时将该笔款项交付申请人,激动万分的陆某送来锦旗表示自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