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本院要闻>>本院要闻>>内容
高新(新北)法院办结我市首例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23浏览次数:

      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新举措,诉调对接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2月26日,在前期宣传、筹备的基础上,该院正式启动司法确认工作,受理了我市首例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申请人姜某某与某减速机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向高新(新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该院立即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并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协议的最后履行期限是2010年4月10日,为保障人民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向该院提出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申请,该院经认真审查,当天就出具了确认决定书,并于3月1日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