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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区交巡警大队三位一体 共建道赔案件大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

  4月15日上午,我院与区司法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召开会议,再度共同商讨建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事宜。区司法局局长凌建大、我院副院长宗志坤、区交警大队金建清队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民一庭副庭长梁小伟、孟河法庭副庭长徐峰以及孟河、魏村、西夏墅等镇的交警中队队长到会并参与了讨论。
  本次会议是3月17日建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会议的延伸,会议重点布置了孟河法庭管辖的魏村、西夏墅和孟河三个交警中队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在“三位一体、共建共管”原则的基础上,会议明确上述三个调解室的人员由司法局统一聘任,由孟河法庭及交警队进行业务指导,调解不成的案件由孟河法庭立案受理,通过召开例会等方式加强各方联系、加大调解力度,以期减少道赔案件,彻底化解道赔纠纷。会上,宗志坤副院长高度重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并对孟河法庭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转变观点、提高认识;二要落实责任、明确到人;三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四要加强指导、强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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