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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抓”要求 推进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0-06-28浏览次数:
      高新(新北)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以“三个抓”要求,抓住活动的动员、部署、督促等三个环节,有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抓发动。高新(新北)区法院接到区活动领导小组通知后,吴建国院长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院党组会,研究拟订活动方案,于4月份,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到学习标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法院学习取经。回院后又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向各部门布置了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各部门及时召开部门会议向全体干警明确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全院干警在“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公正意识”、“规范意识”、 “创新意识”五个方面与标杆法院—苏州虎丘法院干警存在的差距。切实转变作风,扎实有效地投入作风建设活动。同时,利用每月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每月三次的“周末学习日”的学习时间,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作风建设活动的领导讲话和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领会精神,形成共识,积极营造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七次会议、全区党建工作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人民法院作风建设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学习先进找差距、改进作风促发展”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我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确立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确定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作风,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审判作风,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严明有序的纪律作风,严于律己、有效监督的廉洁作风,率先垂范、敢抓善管的领导作风”等六方面重点内容,制定了三阶段的实施步骤,并给每个阶段都规定相应的活动内容和时间要求。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等职能机构,由院政治处具体牵头负责,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在活动整体推进过程中,院党组坚持按照整体方案,对每一个阶段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细化实施计划,落实了相应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工作要求,使活动内容更具有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三是抓督促。在抓好部署落实的同时,院党组十分注重对活动开展的督促推进。一方面,院党组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院作风建设活动的阶段性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强对全院面上每一阶段活动开展工作的督促。如为了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院党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速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明确责任到各部门及相关审判人员,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另一方面,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听取各部门开展情况,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指导。如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促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 根本性、 基础性问题的解决,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和谐新北”建设,积极开展我院与全区镇(街道) 、企业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新北法院出台了《 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与镇(街道) 、企业和谐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新法〔2010〕29号)文件,明确重点服务企业的相关制度落实,扎实推进巡回审理的开展,并以考核促落实的措施,进一步推动服务企业深入有效地推进。同时,利用简报、信息等宣传方式,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激发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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