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召开后,高新(新北)法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汇报例会精神,针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该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层层传达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精神,进一步明确2010下半年全院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和任务。
二、以“廉洁司法示范庭”半年督查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精神。对各创建部门台帐进行全面检查,查找不足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干警在廉洁司法方面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以创建活动促进审判水平提高,以审判水平的提高体现创建工作成效。
三、召开廉政监察员例会,加强对廉政监察员工作的指导,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突出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认清反腐倡廉形势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开展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确保在反腐倡廉、公正廉洁司法上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抓好“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项审判质效,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抓好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的行为查处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发挥廉政监察员在日常性廉政教育和即时性廉政监督方面的特殊职能作用,达到防控廉政风险的目的,确保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在加强内部监督和自觉接受上级法院指导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检察院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