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新北)区法院出台《意见》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0-08-23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司法保障,近日,常州高新(新北)区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常州高新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主线,是实现区域结构快调整、产业大提升的中心举措。作为辖区基层法院肩负着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历史使命和职责。《意见》明确了司法保障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并就如何发挥审判职能,具体从维护园区社会稳定秩序、保障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投资主体利益和正常投资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技术交易市场秩序、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大对侵权人的制裁力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障园区生态环境、优化行政法治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十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为保障《意见》落到实处,常州高新(新北)区法院明确三项工作机制: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司法服务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部署。二、继续坚持和完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工作机制。三、提高司法保障的社会认同度。法院应定期将司法保障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困难等向区委、人大汇报,并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通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司法服务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