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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两个推进会不断强化涉诉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11浏览次数:

      10月中旬,我市连续召开了全市法庭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及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推进会,为我院深入了解全市巡回审判和涉诉信访工作现状,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式和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之后,我院相关部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就下阶段巡回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一、深化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
      首先,对已经出台的相关意见坚决贯彻执行,加强执行力度。2009年底,我院与常州市戚墅堰人民法院、天宁区人民法院、钟楼区人民法院、武进区人民法院以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诉前联动机制、诉前调解、诉讼绿色通道以及诉后的快速理赔机制做了完善的规定。对此,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院干警深入贯彻,坚决执行,对于涉及安邦保险公司的案件都取得了很好的审判效果。
      其次,为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的开展,我院于今年3月与区司法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规范“公调对接”和“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操作规范,逐步形成了交巡警大队为工作基地,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平台,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纽带,事故认定、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一条龙式的司法格局。同时,孟河人民法庭也与辖区三个交警中队建立起了“诉调对接”平台,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已全面覆盖。
      我院计划在近期扩大与其他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争取与更多的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在涉案中的良好处理效果应用到涉及其他保险的交通事故纠纷中去,以求提高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取得交通事故纠纷矛盾化解的和谐的社会效果。
      二、做强做大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工作。
      今年6月25日,我院在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劳动争议纠纷专业化、专门化、专人化的审理模式正式启动。在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筹备之初,我院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就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0年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5件,审结45件,调解结案34件,撤诉4件,判决7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7天,调解撤诉率为84%,比同期平均调撤率高出27个百分比。
      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建立之后,劳动争议纠纷矛盾化解更加顺畅,不仅群众打官司方便了,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口碑也越来越响。期间,我院以巡回法庭为平台,提前参与劳动争议的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诉前化解了涉振华重工等单位的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今年7到9月份,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7件,比去年同期的76件降低了38个百分点;审结22件,其中调解17件,撤诉1件,调撤率达到82%,比同期平均调解撤诉率高出33个百分比。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投入,从人力、物力上予以倾斜,把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做强做大。
      三、认清形势,克难求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很清楚眼前的困难和障碍:一是场所的限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位于交警队的一所小平房内,房间狭小,一道小门隔开了办公室和简易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虽然空间比较宽敞,但电脑等硬件设施也不完善,立案、审理、办公基本上都是同一场所,很难体现法庭的严肃和庄重;二是人员紧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配备审判员、书记员各一名,办案是法庭和法院两头跑;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虽然配备了三名审判员和两名书记员,但是交通事故纠纷繁多,承办人很难分身,更多情况下是立案、审判均由一名审判员全权负责,客观上限制了审判绩效的提升。
      硬件的不完善限制了巡回法庭的发展壮大,人员的缺少更是阻碍了法庭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积极面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力求在硬件完善、人员齐备的情况下,为全市的涉诉矛盾化解工作交出更好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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