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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无讼社区”:让司法阳光洒满千家万户 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突飞猛进,新北区罗溪镇居民原本田园牧歌式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及思想观念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新的矛盾纠纷和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处理难度日益加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何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司法保障的主力军,常州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率先与辖区最大的罗溪镇同心同德社区携手共创了全市首个“无讼社区”,力图通过纠纷调解和普法活动,融洽社区社会关系,三年内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矛盾纠纷不出村镇”的无讼环境。
                            不用跑法院,法官就地解纠纷
    如何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司法便利,不出家门就可以诉讼维权?高新(新北)区法院对此进行
了有益的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新北样本”的基础上选择了与辖区矛盾纠纷较多,社区面积最大的同心同德社区携手共创“无讼社区”。

    法院定期派员“潜”入社区与老百姓促膝交谈,采风问俗,了解社情民意,找准乡土文化与法治理念的结合点,然后调动一切可借助的力量为社区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努力追求法、、情的统一。变当事人“上门”为法官主动“进门”,到社区、田间、村头为群众提供就地立案、就地调解等诉讼服务,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服务群众诉讼需要,既成功维护了社区的稳定,较少了百姓诉累,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拓宽了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带动了整个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转。
                          没花一分钱,官司解决了
    诉讼是一种高代价的纠纷解决方式。法院搭建平台,通过调解工作,给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无忧的纠纷解决方式,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
“萌芽”状态,既方便了群众,又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4年前,同心同德社区内一对年轻人没领结婚证,按当地民俗举办了“仪式”结婚。“婚”后不久儿子出生了,可这并没有保住这段姻缘,两人不但解除了同居关系,还因孩子的抚养费及变更抚养关系问题愈演愈烈,上升致两个家族的“战争”,搅得居民生活不得安宁。几年来,社区主任伤透了脑筋,多次说和劝阻,可丝毫不见进展。今年7月,立案庭法官在社区巡回走访时,正巧遇见了这对“冤家”闹得不可开交,法官了解了详情后,先安抚好双方的情绪,再分别谈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给对方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几个小时过去了,双方4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法院当即出具了调解书,避免了一场“夺子诉战”的上演。孩子奶奶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真是没想到,没花一分钱,你们就把我4年的恩怨给解决了,谢谢法官啊!”
                       居民关系融洽了,社区更加和谐了
    熟语道:“一讼十年仇”。民事纠纷虽然能够通过对簿公堂一判了结,但居民之间的关系就难以融洽了,老百姓还谈何安居乐业?同心同德社
区一拆迁安置户陈某在装修新居时,发现屋面墙体严重渗漏,职能被迫停工。为此,政府和社区相关领导多次出面与承造方协调,可对方几次维修后仍是前修后漏,致陈家损失惨重。无奈,陈某来到了新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求“帮助”。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找来了当事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疏导,引导承建方换位思考。一番劝说下,承建方自知缺理,陈某也觉得法官的调解方案具有快速、方便等优势,当即同意立案调解。第二天,在法官的现场“督战”下,承造方开来了施工队进行了大面积返工,一个月后,房子不漏了,陈某的心病解决了。孰不知,社区里象陈家的纠纷还真不少,社区干部正焦头烂额呢。这样一来,他们尝到了“甜头”。于是便参照法官的示范调解,主持化解了社区内类似的百起渗水纠纷,他们深有感触:“法官真是我们的大救星,一件纠纷诉讼服务上门,让社区几百户居民得益,否则业主天天上门吵,烦透了”。法院在同心同德社区设立“无讼社区”的6个月来,共调处大小矛盾纠纷20起,接待法律咨询100余人,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讼率大幅提高,有效缓解了审、执工作压力,既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无讼”目标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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