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我院受理了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由于被告常年旅居加拿大,并几经迁移,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故原告已不能提供被告现有的联系地址,仅能提供多年前的一个电子邮件地址,给该案的送达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经承办人不懈努力,终于通过因特网与被告取得了联系。但由于被告及婚生女签证即将到期,被告担心其签证等问题不愿回国处理其婚姻纠纷。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承办人又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反复作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原告协助被告成功办理了签证续签问题,从而解决了被告的后顾之忧,终于促使被告于12月10日回国处理其婚姻纠纷。
年关将近,为使该离婚纠纷能又快又好的得到解决,在被告回国后,合议庭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谈话,摸清案件的争议焦点,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和一定的诉讼引导,为该案快速顺利审理争取了时间。同时,该案也得到了谈建华副院长和陈洪庭长的不断关注与大力支持,谈院长不仅旁听了该案的庭审,还亲自参与了调解工作。经过一整天的认真审理和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圆满解决了婚姻纠纷。庭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非常感激和敬佩中国法官的专业工作和执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