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促和解 事了案结心头畅
发布时间:2011-02-11浏览次数:
近期,孟河法庭给力和解执行保民生之特色举措,积极运用“三个三”即抓住案件焦点、理清办案思路、采取措施适度工作法,努力攻克三年未了执行老案,取得了双赢效果。
季春怀申请执行耿建军、顾玉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08年底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耿建军长期外逃下落不明,家中留下妻顾玉莲及儿子依靠仅有一间楼房部分出租以维持生活,导致申请执行人债权384781元迟迟不得实现,当事人抵触情绪极大,扬言要去上访并动用社会手段自行解决。得知这个情况后,执行人员首先对双方当事人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摸底,了解到被执行人耿建军因躲债长期在外杳无音信,其妻即第二被执行人顾玉莲无固定职业及收入来源,其子尚在中学读书,母子仅靠微薄房屋租金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而申请人是私营企业业主,相对经济较宽余;其次积极采取“四查一问”并查封房屋及对被执行人顾玉莲实施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全程公开本案执行全过程,以取得申请人理解与支持;再次在穷尽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未果的情况下,先后数几十次在当地镇领导、司法所和村委干部的协调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发动了强有力的心里攻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大量说服教育下,后被执行人的父母、兄弟及相关亲属被法院执行人员的真诚所打动,尽最大的努力帮被执行人筹集了180000元来代替被执行人了结此债务纠纷,但这180000元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标的还存在很大差距。执行人员立即找到申请人,一方面做申请人的工作,希望其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能取的谅解。另一方面向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并告知本院查明的事实,申请人对本院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认被执行人家确实很困难,但这180000元执行款少了,不能接受。大量的努力得不到申请人的理解,此时执行人员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并没有表露,继续做申请人工作并找到镇领导和申请人亲戚出面做申请人家属的工作,向其灌输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应发扬我国互帮互助优良传统的理念,在多方的努力和真诚的感化下,畅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家属自愿和解达成一致意见,化解了一起可能因矛盾激化引发的上访事件的发生,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本案的执行再次体现了“执行和解实现双赢”这一创新工作方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