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晚7点30分,高新(新北)区法院少年庭法官来到新北区春江镇新魏花园,探望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李某某,并进行案件调解。李某某今年12岁,于去年3月被倒塌的围墙压伤,导致左小腿截肢,于2010年6月30日向该院起诉要求赔偿。由于李某某尚在小学上四年级,考虑其白天需要上学,该院少年庭法官遂于夜间前往探望。在认真察看李某某的伤情后,少年庭法官就案件情况与其父母交流,并提出了经被告方认可的调解方案。李某某父母深表感谢,欣然接受超出其预期的调解方案,一件起诉标的高达88万余元的复杂案件,至此调解成功,得到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