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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一体化 圆满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1-03-18浏览次数:

    近日,孟河法庭在执行中强化审执一体化理念,圆满化解了一起当事人可能申请再审的案件。
    2009年11月3日,我市A公司与B公司在审理中经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后在A公司申请执行后执行人员发现双方对约定的执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无法执行。为此,双方当事人均提出申请再审,撤销调解书。执行法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就案办案,一推了之,而是牢牢贯彻审执一体化理念,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从案结事了、平息纷争、减少讼累的角度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工作,妥善化解了审理中遗留的问题,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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