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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听证 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1-04-19浏览次数:

    结合我院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活动,为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实行执行公开,我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执行案件公开听证程序以及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听证的办法和途径。
    在长期的执行工作实践中,执行局发现在听证执行异议案件过程中,由于提出异议的案件多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仅由法院指定执行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难免导致司法救助途径的单一。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同时还要做好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解释、说服工作,避免产生新的矛盾,我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来自群众、受到群众信任的优势,拟定出台《执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规范执行听证,落实司法公开。
    凡重大、复杂、疑难执行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听证,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涉执信访、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复杂疑难的以及需要采取大型强制措施活动的五类执行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参与听证,以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途径,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执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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