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我院在孟河法庭召开了“2010年度发改商事案件分析会”,副院长宗志坤组织民二庭、孟河法庭全体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并特意邀请了中院民二庭何继祥庭长及部分资深法官到会做业务指导。中院汤小夫副院长也在百忙之中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2010年,我院多起商事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较前几年有较大上升趋势。为了在2011年努力压降上诉案件发改率,同时也为了能使案件承办法官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民二庭在会议上首先对去年被发改的案件一一作了详细的剖析,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中院何继祥庭长及承办上述上诉案件的法官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作了分析归纳,双方就案件中法律认识方面的差异提出了各自的见解。何庭长特别指出,审理商事案件,要注意案件审判质效的指示,尤其要考虑价值取向与利益先是两个问题,这就要求承办人在案件审理中应理清六方面问题:1、诉辩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理由是否相一致;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与主张是否相一致;3、要准确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4、案件认定的事实是否与争议焦点相一致;5、法律理由与案件事实问题;6、判决证言与诉讼请求相对应的问题。
我院宗志坤院长表示今后将多加强与中院民二庭沟通,也希望中院能在业务方面多提指导意见,这样有利于我院进一步压降商事案件发改率,提高案件质效指标。
最后,中院汤小夫院长作了总结发言:首先,汤院长肯定了我院邀请中院对口业务庭法官参加发改案件分析会的做法,应该继续保持下去,要通过对个案的分析找出共性问题加以改正、提高,希望商事审判为新北法院品牌的树立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对今后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基层司法能力的重要性。
二、要树立正确的商事司法理念:在个案中要灵活运用法律,杜绝机械执法,要主动能动;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合理解释法律和合同内容;要树立维护市场和交易秩序的理念,不能埋头办案;要做到效益最大化。
三、要把握正确的商事审判方法。
四、要提高商事司法的综合能力:要提高分析归纳的能力,这是案件的起点。要提高庭审能力,把案件的事实查清楚;要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要有针对性、说理性、逻辑性。
五、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解决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中院多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
通过分析改判案件,听取上级法院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商事法官驾驶庭审、处理疑难案件法律适用和制作裁决文书的实际能力,同时,又加强了法官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的研究探讨能力,丰富和培养了法官的司法实践经验,提高了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各类纠纷的综合能力。我院商事法官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确保我院商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