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拍卖难交付,执行法官巧化解
发布时间:2011-07-11浏览次数:
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刘某无法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经本院执行局调查发现其有一套商品房,故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刘某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和拍卖。近日,拍卖公司已将该房屋成功拍卖给了买受人王某,并将房款汇入我院账户。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了,但是房屋的交付相当棘手。
被执行人刘某拒不搬出房屋并以死相要挟,而买受人王某多次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入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刘某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刘某最终同意搬出房屋,但同时刘某提出要求买受人王某接受其房屋内的家具、电器以及车库等。在征询买受人王某意见之后,双方最终就价格达成了一致,王某交付价款后被执行人刘某自动搬出了房屋。
在本案的执行中,执行法官始终谨慎采取强制措施以防止矛盾的激化,而是采取协商处理的方法。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最终达到了和谐执行的效果,这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理念的体现,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