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我院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在当地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配合下,顺利执行了一起借款纠纷案。
2010年10月8日,吴东伟向我院申请执行姚伯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送达后,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经查,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我院几次开展的执行大行动中,都查找其下落,但均无结果,该执行案件成为执行法官的一块心病。日前,我院执行局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局长积极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的龙虎塘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联系,将被执行人情况进行通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并积极提供执行线索。
6月12日晚六点多,周末休息在家的承办法官接到协助机关龙虎塘派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潜回家并已被该所控制的情况,立即放下手中的家务向局领导汇报。30分钟后,执行局长杨立成带领了4名执行法官驱车赶到了被执行人所在地的龙虎塘,在当地派出所的积极协助下,于当晚将被执行人带回我院,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劝导,释法,双方终于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