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环保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11-07-11浏览次数: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社会。2011年5月23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向我院申请执行了一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案件被执行人正是辖区内的一家未达环保技术要求的企业。在立案受理该起案件之后,我院执行局局领导十分重视,在常州创建文明城市之际更要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做足、做好。
受理案件之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告知被执行人于2011年5月30日前立即停止静电喷塑和水性电泳项目的生产。同时,执行法官与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站长联系,了解被执行人的生产状况以及执行要求。5月30日履行期一到,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生产场所检查其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在法官的监督下拆除了静电喷塑及水性电泳项目的生产设备并向本院表示在取得环保验收之前不再恢复这些项目的生产。同日,执行法官请来环保机关人员对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进行勘察验收,经勘察被执行人确实达到了停产要求。
执行局从大局出发,及时、高效的执结了这起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服务社会,为建设和谐新北、文明常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是对环保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对辖区内企业注重环保意识也具有一定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