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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行政庭受理首起酒驾案 发布时间:2011-08-11浏览次数:
    日前,我院行政庭受理了本市首起酒驾不服行政处罚案,陈某系出租车司机,2011年6月6日早8时许,陈某至本市北大街段交警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被民警闻出身上酒气,遂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1mg/100mg,被告据此做出行政处罚。陈某认为其清晨并未饮酒,当时是在交警部门办理材料,不存在驾驶行为,且交警部门并未对其抽血化验,陈某对交警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遂诉至本院,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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