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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升级 法官诉前化解 发布时间:2011-11-04浏览次数:

    为琐事,小儿媳打伤婆婆;敬老人,两兄弟再伤弟媳。今年9月29日,作为弟媳的原告周某(女)一纸诉状将宦某两兄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902元。
    孟河法庭收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了解到,原来周某与婆婆向来不和,经常争吵并出手将婆婆打伤,两被告无法容忍原告的言行,为替母亲出气,就来到原告家中与其理论后发生了争吵、扭打导致原告受伤,导致其住院数日,期间从未探望、也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周某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特殊关系,法庭没有直接安排开庭审理,而是由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了这起纠纷。
    调解当日,周某夫妇、两被告及被告的母亲(即原告的婆婆)均到庭参加了调解,双方情绪激动,言辞间互相指责,各执一词,原告坚持要求被告赔付损失,两被告也坚持原告曾将其母亲打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各不相让,案件调解局面一时陷入僵局。案件调解指导法官王彧和调解员朱国荣及时做好双方的情绪安抚工作,并引导当事人考虑到双方的特殊亲属关系,本着平息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的心态来对待对方,最后原告周某向婆婆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两被告也向周某赔礼道歉,双方的损失亦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周某当场向法庭撤回了起诉,一场激烈的家族矛盾至此妥善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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