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法庭凌晨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化解一起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1-11-04浏览次数:
刘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一案,由于被执行人长期躲避在外,且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迟迟无法执结,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11年10月25日凌晨,申请人致电执行法官,称发现了被执行人驾驶的车辆停放在孟河镇某小区,请求法院迅速派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查扣。执行法官接到电话以后,迅速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预案,迅速联系了法警、执行助理驱车一小时于凌晨6:30赶到了车辆停放现场。经过现场比对,执行法官确认现场停放的车辆与孙某某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一致。
由于受现场客观条件的限制,车辆无法强制拖离扣押,为此,执行法官在邀请小区保安到场,对车辆现场进行查封的同时,迅速与小区物业联系,通过车位编号、车牌号停放登记及其他线索在小区内对被执行人的实际落脚住址排查,与此同时,通过被执行人亲属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经过二个多小时的斗智斗勇,被执行人孙某某迫于法院的威慑力,不再躲避,出现在车辆停放现场,并自觉交出了车辆钥匙,车辆被成功查扣到法庭。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就义务的履行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解决,一起长时间未结的执行积案因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的有效启动而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