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法庭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1-11-04浏览次数:
近期孟河法庭认真组织学习了苏高法电[2011]7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的通知,并在推行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的两个月内就取得显著效果。10月份共接听来电79次,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的3次,法律咨询的25次。其中反映被执行人的13次,查证属实9次,快速出警13次,传唤被执行人12次,司法拘留1人,根据反映的财产线索查封车辆1辆,查找到财产案件6件,冻结存款12万元,共执结案件6件,到位金额23万。孟河法庭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出三个要求:
一、 要坚持快速反应机制的持久性。在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取得初期良好效果的同时更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不能紧一阵,松一阵,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二、 要重视快速反应机制的实效性。快速反应机制关键体现在快速上,在接到反映被执行及财产线索的信息时,要及时受理,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出警,注重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以实效作为衡量快速反应机制成效的唯一标准。
三、 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的科学性。在推进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的组织和流程,使快速反应机制持续流畅运行,促进执行工作科学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