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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视察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11浏览次数:

    1月1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顺盘率内务司法委员会成员和部分省人大代表一行在省法院副院长胡道才、市中院院长姜洪鲁、省法院立案庭一庭庭长王世华、办公室副主任齐昕、高新(新北)法院院长吴建国等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常州高新(新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并与全市基层法院的领导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常州高新(新北)法院院长吴建国简要介绍了法院的工作及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市中院院长姜洪鲁向省人大代表汇报了常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设立背景、职能、运行机制和运行成效。在全面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的大前提下,充分利用社会矛盾纠份多元化大调解机制,常州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10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化解了2800件案件,使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数下降了7.4%。同时姜院长对2011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提档升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部署。
    省人大代表对常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惠民、利民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赵顺盘主任对常州法院主动贴近大局,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积极倡导能动司法理念,为“三保”服务,促进经济结构增长方式的转变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新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功能、拓展职能、转变观念、延伸服务、诉前化解、服务百姓与服务法官并重、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的良性互动机制,利用巡回法庭的功能作用,把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源力量的良性互动机制,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五是进一步提高整体法官的素质,提升法院的服务水平。
    最后,省法院副院长胡道才对落实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围绕常州法院“便利、有效低、成本”的举措,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三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展和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建平、市中院副院长汤小夫、李浩、新北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陆敏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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