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三个巩固扩大推进2011年司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11浏览次数:
2011年,新北法院深入贯彻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三五改革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全市法院司改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力争“三个巩固扩大”。 一.巩固扩大诉讼服务中心成果,彰显“便利、有效、低成本”的社会主义司法本质 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以来,对化解纠纷、提升质效的推动力十分明显,但就目前来看,“诉讼服务中心”源头在常州,发展在东台,创建工作较东台法院而言已经落后了。要进一步加大提档升级力度,做到服务举措创新有突破,软硬件建设有提升,着力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姜洪鲁院长的构想,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法院的 “门诊大楼”。 二.巩固扩大审判管理工作成果,完善考核、奖惩、评先、制约机制 围绕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体系,强化院长、庭长等各层面主体的审判管理职责。继续推进“立、审、执”一体化的高效司法机制,减少内耗、高效司法。完善考核指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程序操作,真正做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完整统一。 三.巩固扩大各项司法改革工作成果,彰显人民群众感受并认同的司法改革成效 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做到“抓落实、促深化、创品牌”,把司法为民这篇大文章做大做优。今年要继续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创特色,树品牌,扎实推进“一庭一品”创建工作。各项工作都要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展开,积极主动,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并认同司法改革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