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警大队四强化落实“警务安全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18浏览次数:
5月6日下午,新北法警大队召开“警务安全百日活动”动员会,会上政委孙采贤宣读了市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警察警务安全百日活动的通知》,并作动员部署,要求全体法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活动”是岗位练兵的推动,也是岗位练兵实效的检验的现实目的;积极响应,行动有力是警队贯彻《通知》精神的面貌反映的有效体现;规范操作,文明执法是实践警务司法安全保证的真实写照。大队长杨军要求全队以“四个强化”全面推进此次活动开展,使警队建设更上一层。
一是强化工作作风。打牢法警队干警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法警人员的思想教育,通过“百日”活动,在警队呈现勇争一流的精神风貌;在警队养成积极进取、主动服务、无私奉献的思想作风;在警队形成敢打硬仗、善打硬仗、保障有力的工作作风。
二是强化工作纪律。法警工作责任重大,出不得一点差错。深刻领会活动意义,明确开展活动目的,增强工作纪律,提升执法形象。时刻用“安全至上”的理念来指导工作,用“钉子精神”来要求自己,严肃工作纪律,严遵操作规程,严谨执法形象,确保刑事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警务督查。大队建立督查制度,成立警务安全督查小组。队领导带班督查,对每天执勤情况、着装情况、装备携带等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形式,开展督查工作。对在队法警做到周有督查、驻庭(局)法警做到月有督查,并做到“日点评、周讲评、月小结”,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四是强化活动宣传。紧跟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针对活动开展要求,认真做好活动执行情况工作台账,使警队开展活动明确、有序、扎实推进;认真做好活动调研宣传,及时梳理警务司法安全工作中的风险节点,总结借鉴实践经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巩固活动成效,大力宣扬岗位在线、岗位生辉的人和事,促进岗位大练兵的提升,促进全员素能的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