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自2010年5月起,以“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街道)”为目标,探索创建“无讼社区”,今年以来,6个下辖3.7万人口的社区(村)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纠纷仅29件,同比下降了72.1%。同时,将司法职能前移,通过选派巡回法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防范纠纷机制、邀请企业员工旁听典型案例,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途径,与企业共同打造“无讼”经营环境。今年以来,30家重点企业涉讼纠纷只有8件,同比下降了79%。在前些年与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的基础上,今年,法院又与区质量与技术监督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等一些与企业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创建“无讼行政机关”,今年以来,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化解成功率达83.33%。
7月18日,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充分肯定新北法院的“无讼”品牌创建工作,并在工作简报上批示:“望新北法院认真总结,拟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市推广,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