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高新(新北)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辅导报告会,辅导报告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建国主讲,全院干警参加了辅导会。报告会内容分为两大部份,一是总结党的90年历史、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要求、展望未来。二是“七一”讲话精神对法院工作的指导意义。
吴建国院长在辅导报告会说: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很多新的观点和要求,强调了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各项具体工作的行动指南。他要求全院干警通过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意义和讲话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胡总书记强调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的四种危险,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法院工作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自觉按照讲话精神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要把学习与“群众观点大讨论”结合起来,要用以指导活动有效开展,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工作实效上,促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吴建国院长就如何把“七一”讲话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时刻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二是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三是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四是继续做好群众工作;五是永远赋于创新精神。
吴院长最后强调,要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首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第二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党组织的生机活力。第三把群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第四把执法办案放在第一要务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