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法庭“四个结合”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04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孟河法庭组织全庭干警周末加班学习《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切实把全庭干警思想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警示教育活动中去。
一要与其他主题活动相结合。把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与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与圆满完成各项审执任务相结合。合理分配工作、学习时间,每周定期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
三要把个人学习体会与强化考核考评相结合。除了每位干警撰写学习心得外,还要考核干警对廉政规定的熟悉程度,要求每位干警将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牢记于心、内化于行。
四要把排查风险节点与加强防范措施相结合。一方面要求每位干警自我反省,梳理风险节点,另一方面对以往的风险点进行回查,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防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禁令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