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孟河法庭巡回法官、副庭长徐峰等来到孟河镇三茅殿村委,现场开庭,组织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原告郝某某多年前嫁给三茅殿村委的姚某某,生有两个儿子。18年前,姚某某去世后,郝老太太经人介绍,离开了三茅殿,嫁给了杜某某。现在,由于郝某某与杜某某年事已高,无法相互照顾,郝某某遂回到三茅颠村委,要求两个儿子赡养她。孟河法庭收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考虑到当事人大多居住在三茅殿村委,为便利当事人,法庭承办法官徐峰副庭长灵活地选择了三茅殿村民委员会作为巡回审理点,邀请乡亲们到场,现场开庭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争议较大,徐庭长及时休庭,缓和当事人情绪,同时向村民了解情况,力求还原案件事实。对于民间存在的赡养是儿子的责任的观念,徐庭长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剖析,深入浅出地向现场村民释明儿子女儿都应当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作用,得到到场乡亲的一致认同。
今后,孟河法庭会进一步激发司法能动性,把司法便民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回审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