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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作调解,沟通协作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2-05-29浏览次数:
    近期我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为十多年的邻居,因为宅基地矛盾已久,被害人曾以排除防害为由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去年5月份双方矛盾激化,造成一方受轻伤,引发刑事案件。鉴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同时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防止事件恶化,宋伯欣专委、梁小伟庭长与当地乡、村两级基层组织联系,并带领承办人多次至孟河镇进行现场调解,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在当地镇政府、司法所、村干部的协助下,双方当事人于5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并当场结清。同时经过耐心劝解以及乡、村两级的沟通协作,对双方的宅基地矛盾一并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以后要和睦相处,互相谦让,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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