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审执动态>>内容
网络传播需谨慎 “喜羊羊”维权至龙城 发布时间:2012-05-29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受理两起“喜羊羊”维权案件。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美术作品“喜羊羊”的著作权人,“喜羊羊与灰太郎”系列美术形象多次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在国内市场享有较高知名度,且该美术作品享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原告诉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所有并经营的域名网站传播了以“喜羊羊”美术形象为游戏元素的游戏,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