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查!
发布时间:2012-05-29浏览次数:
近日孟河法庭发生一起被执行人违法私自转移被法院查封财产的案件。
被执行人包某是常州市豪气塑料制品厂的投资人,系我院两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分别向恽某和薛某借款176万和12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被恽某和薛某诉至我院,并同时申请诉讼保全。孟河法庭依法对被执行人包某所有的、常州市豪气塑料制品厂名下的机器设备若干进行了查封。判决生效后,因包某拒不履行,本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包某不但不按照履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反而动起了歪脑筋,趁人不备,趁夜偷偷将已被我院查封的大型注塑机四台和70多付模具转移,其中四台注塑机被变卖至武进三河口,70多付模具被转移至武进鸣凰石桥村委一仓库内,且本人亦下落不明,企图以此种方式躲避债务。
事情发生后,执行员立即将情况上报,引起庭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通案讨论,并立即安排干警分赴村委、派出所、附近村民等进行调查,分管院领导并亲自带队到西夏墅乡政府向乡党委通报案情,争取支持。另一方面,发动执行申请人多方打探线索。
最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发现了被变卖和转移的财产下落,,孟河法庭干警在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并联系到武进横林法庭执行干警的协助,分两次先后从武进三河口和鸣凰将四台大型注塑机和模具追回。
为维护法律尊严,制裁违法者,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本案经与公安机关沟通,已经依法移交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包某现已被抓获调查。
等待包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