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审执动态>>内容
出借银行账户违规,最终赔钱买教训 发布时间:2012-06-29浏览次数:

    我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何某因向他人出借银行账户,最终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情还要从束某说起。束某原为某物资公司业务员,但其利用职务之便,将业务单位支付的货款支票不上缴单位,转而找到何某,要求利用其名下的个体工商户账号将该款取出。何某考虑到朋友情面,未予拒绝,便帮束某通过自己单位账户将该款取出,并交给束某。束某受到该款后,立即占为己有。物资公司向束某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经过审理,因何某出借银行帐户,最终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何某悔恨不已,却为时已晚。真可谓,花钱买了个大教训。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